2012年2月23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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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禄丰县广播电视事业局职能:
       禄丰县广播电视事业局是县人民政府授权管理全县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电视事业的职能部门,既是新闻宣传部门,又是全县广播电视事业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在广播电视宣传、文艺方面的政策和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把握好舆论导向和文艺方针。制定全县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促进我县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丰富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服务。
      二、直接领导和管理县电台、电视台、转播站、微波站。研究分析广播电视工作的重大问题,审定各个时期的宣传报道计划,组织重大宣传报道活动,把好节目审查关。
      三、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提出我县广播电视改革方案和改进措施。
      四、调查研究乡(镇)广播电视宣传工作、事业建设、管理工作情况,组织交流宣传工作、技术维护工作和管理工作经验。
      五、按规定程序审批全县卫星电视地面收转站、有线电视网络的建设或撤销。
      六、负责抓好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素质。
      七、承办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禄丰县广播电视事业局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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